第八十二章 展现才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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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讲完了,下面就开始我们的联欢会吧,大家吃好喝好,节目也准备好。”
  
  林志峰鼓着掌,把话筒交给了主持人,然后就走了舞台,径直走回自己的座位上。
  
  就在杨洋旁边。
  
  “呼。。。演讲真是件累人的事情。”林志峰把衣领稍微解开了一点,刚才兴奋地演讲,让他身上不由地流出了汗。
  
  “你讲的真不错。”杨洋是真的很佩服林志峰讲故事的能力,“就是不知道你说的那个于民洪是什么人来的?竟然能白手起家,把培训班开到全国各地。”
  
  吐了吐舌头,林志峰突然想起这个年代,主人公还在读高中,他就随口说道:“是我以前父母的朋友的远房亲戚的儿子,很久以前的事了,不要追究了。”
  
  “哦。”杨洋被他给绕晕了。
  
  这时候,陆陆续续有人上台进行表演了,不过这些表演,在林志峰看来,真是想吐槽。
  
  本来就是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人们几乎没有精神上面的需求,很多人种完田后唯一的消遣方式就是打牌。
  
  上台唱歌的人,五音不全就算了,唱的歌曲还大多是老的不能再老的歌;甚至还有人上台,朗读诗歌。
  
  这个是林志峰最不能理解的了,当然他也不是不尊重文化人,只是那个普通话不标准的口音,朗读着一个不熟悉的作者的散文,让林志峰真是欣赏不来。
  
  杨洋和霍佳磊表演的小品,倒是惹得全场一阵欢笑,只不过可能因为年代差异,林志峰不太理解其中的笑点。
  
  最后,终于轮到林志峰上台表演了。
  
  他之前从霍佳磊叔叔那里坑来的吉他,一直都没有还回去,对方也不催,所以就顺理成章地拿来用了。
  
  该唱哪首歌呢?
  
  林志峰本来想的是弹唱《童年》这首歌的。
  
  但在他抬手的一刻,他的眼神和王雅梦触碰到了一起,那种期待的眼神,让林志峰决定再发挥一次。
  
  “下面这首歌,是我自己写的。”林志峰嘴里说着,心里其实在吐槽自己愈发不要脸了,“这首歌,是写给我最爱的女人王雅梦,这些年她无怨无悔地跟着我,她是我最应该感谢的人。”
  
  这个年代,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这番话,引起轰动是当然的。
  
  王雅梦不好意思地捂着脸,而工人趁机开始起哄了起来。
  
  “林志峰会弹吉他?”霍佳磊把目光投向了杨洋,他一直以为那吉他是林志峰买来装逼的。
  
  “不知道啊,而且他好像还会写歌?”这才是让杨洋觉得最不可思议的地方。
  
  他们要是混在一起的时候,林志峰有这本事,追女大学生还轮得到他们?
  
  因为没有好的音响设备,只能主持人蹲着,把话筒放在吉他前。
  
  “这首歌的名字叫《彩虹》。”
  
  随着林志峰的手指在吉他上跃动,轻快的音乐声从音箱里传出,这显然不是新手的水平,霍佳磊天天听歌,当然能听出端倪。
  
  “。。。我的世界从此以后多了一个你,有时天晴有时雨,阴天时候我会告诉你。我爱你胜过彩虹的美丽。。。”
  
  工厂里比较年轻的人,听到这首歌都激动了,这旋律简单欢乐,加上歌词,甜蜜到爆炸。
  
  这不是王雅梦第一次听林志峰弹唱,但想到这首歌是林志峰为自己写的,不由感动的心情浮上了心头,眼圈都不知不觉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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