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八十五、新瓦哈卡的“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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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洲,联盟势力区外,新瓦哈卡。
  
  冯岳以前曾来过一次这里,不过也仅限一次而已,而那次带给他的回忆并不是十分美妙。
  
  这并不是指新瓦哈卡的环境差或者治安差……也许也算是治安差吧,冯岳总结出来的问题是风土人情,主要是“人情”。
  
  4年前,也就是2100年,新世纪元年,冯岳晋升为少校的那一年,来新瓦哈卡时他还没晋升,只是一名上尉。那时他是来执行调查联盟特务的任务的,联盟在新瓦哈卡有暗地里观察情况并定时上报的特务,特务观察的不仅是反抗军有没有出现或进出往来这座无国籍人民之城的情况,还有就是这里的市民们有没有被反抗军“策反蛊惑”以及市民有没有“演化”出反对联盟及完全独立自主的意识。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需要长期驻守在此观察的,所以联盟的特务是完全生活在这里的,甚至偶尔还会收买亲联盟倾向的市民为自己当眼线,或者干脆暗中说服市民加入联盟并给其好处让其再去以市民身份蛊惑其他市民。
  
  联盟一直未停止过统一大计,除了明确反对自己的反抗军以外,吸引更多没加入联盟的“愚民”加入联盟是它一直在施行的策略。
  
  话说回来,4年前冯岳第一次来新瓦哈卡时,在进入城市的半小时内就丢了藏在衣内的手枪,那可是贴身插在枪套里的,根本没有露在外面,也不知是在某一波拥挤的人群中被谁摸了去。无国籍人民的确没有被联盟禁止持枪,毕竟无国籍人民中也有做劫道、偷盗、买凶、绑架买卖的人存在,既然无国籍人民没有公安机关也没有军队,那么治安问题除了靠自觉或靠集体规定以外,就只能靠自己了,每人都需要有自卫意识。
  
  丢了枪也算是不小的事了,但当年冯岳还是先去和反抗军常年隐藏在城市里的卧底碰了个头,而那名来之前意气风发、容光焕发的32岁男性反抗军在这里待了两年,看上去完全就是一副无国籍人民的样子,而且还是很“正宗”的那种。
  
  在见面后,冯岳将丢了枪的事情告诉了那名反抗军卧底,而卧底的做法则十分接地气也令冯岳感到意外。
  
  当年卧底带着冯岳将他介绍给了他自己那栋被修复过的歪歪扭扭住宅楼的街坊邻居们,告诉他们冯岳是自己的远房表弟,走了远路来看自己。闲聊中,卧底提到了自己的“表弟”在进入城市后将随身带着防身的手枪弄丢了,立即就有一名健谈的墨西哥原住民大婶从水果摊旁找来了她的儿子,而她的儿子则跑出了这条并不笔直而人来人往的街道。只用了10分钟,她儿子回来了,还带回来了5把不一样型号的手枪,冯岳一眼就认出了自己丢失的那一把,意外之中不忘感谢人家的帮助。据说这5把手枪都是城市里的“兼职”小偷从外来人身上“顺”过来的,这些小偷都有各自的事情做,只有看到明显面生或者明显是第一次来而不熟悉城市的人才会顺便接近“顺”走东西,他们是不对本市市民下手的,不仅出于人情,还有城市规则限制着。
  
  “城市规则”是一种类似法律的规则,是在城市确定新名后由全体第一批市民投票定出来的一套只作用于新瓦哈卡的规则,这套规则在城市市民的生产生活中随时间逐渐变得完善。其中,偷盗这一项行为就被定为是违背规则的,也就是“违法”的,但如果被盗者不是自己人,也就是指外来的并非在此定居、工作或来往做生意的初次慕名而来的或者说投奔的无国籍人民,那规则就不管了。“城市规则”大多都是保障市民利益的,这里就包括了为市民间的关系提供制度依据,以及规范外来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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